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民事二部主任,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 擅长于办理交通事故、婚姻纠纷、民间借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截止2023年办理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四百余件,办理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伪造假币罪、开设赌场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危险驾驶罪等刑事案件40余件,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办案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执业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天职! 代表性案件: 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入库律师,长期代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作为被告的交通事故案件; 担任古蔺县某镇政府法律顾问期间,在陈某某、王某某等人诉古蔺县某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担任古蔺县某某镇政府代理人,法院审理后驳回陈某某、王某某的诉求,维护了古蔺县某某镇政府的合法利益; 在古蔺县某某运业公司向杨某某追偿150余万赔偿款的案件中,担任杨某某代理人,多次开庭后,古蔺县某某运业公司向法院撤回起诉,为杨某某挽回损失150余万。 代理吴某某起诉古蔺县某某国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吴某某追回工程款100余万元; 在唐某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信用卡纠纷二审案件中,代理唐某某,使得二审改判,唐某某不承担不合理的利息。 小区业主王某某家中起火造成重大损失,本律师代理王某某向不尽职的物业公司主张赔偿,最终为王某某挽回损失数万元。 代理李某某起诉薛某、梁某、梁某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获得胜诉,为李某某挽回损失数十万元。 代理刘某、龚某某、刘某某诉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使得再审改判支持刘某、龚某某、刘某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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